短跑名将刘长春:首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的运动员 短跑名将刘长春在 100 米比赛中 刘长春是中国早期著名男子短跑铭心个,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刘长春 1909 年出生于辽宁省金县,擅长短跑。他的技术特点是步频快、步幅大、动作向前性好。1929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2 日,刘窗春在沈阳举行的第 14 届华北运动会上,一举打破 100 米、200 米和 400 米 3 个短跑项目的全国记录,成绩分别是 10 秒 8、22 秒 4 和 52 秒 4。当时这些成绩非常令人鼓舞,因为 1928 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 100 米冠军的成绩也是 10 秒 8。在爱国将领张学良的支持和帮助下,刘长春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唯一成员,1932 年首次参加第 10 届洛杉矶奥运会。论实力,他已具备了世界水平,但由于 25 天的长途跋涉,他的体力和运动能力都下降了很多,到达洛杉矶的第三天即参加 100 米预赛,仅以 11 秒 1 的成绩名列小组第五名,未能进入下一轮比赛。在 200 米比赛中,他跑出了 22 秒 1 的好成绩,发挥了自己的水平,但仅获小组第四名,也未能进入复赛。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了祖国。1933 年在旧中国第 5 届全国运动会上,刘长春以10 秒 7 和 22 秒的成绩再创 100 米、200 米两项全国记录,并获冠军。其中 10 秒 7 的 100 米记录保持长达 25 年之久,直到 1958 年才被解放军运动员梁建勋打破。 1936 年刘长春第二次代表中国,参加第 11 届奥运会,同样由于 28 天的海浪颠簸,体力消耗较大,而未能取得好的成绩。从 30 年代起,刘长春历任东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中正大学体育助教、讲师、副教授。1964 年当选为常务委员。著有《田径指导法》、《田径裁判法》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