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国航行海船和 500 总吨以下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自查表船名:填报航运公司(船东) :“自查结果”填写方式:合格请打“√” ,不合格请打“ X”,不适用请打“ /”
序号公约依据自查容自查结果备注规则 1
1 最低年龄1 R1
1检查船员表,核实在船船员的船员服务簿,验证船员最低年龄和船员注册符合规定
2检查 18 岁以下船员的工作安排,验证其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符合要求
3核查船上的值班安排,是否安排未成年船员开展除夜航训练以外的夜间工作
4检查最近的事故报告和安全委员会的报告,查看是否涉及 18岁以下船员
2 健康证明5 A1
7查验在船船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在通常从事国际航线的船上工作的船员体检证书有英文译文
4检查健康证明是否由认可的合格医师签发
8 在紧急情况下,如主管机关批准了某一船员没有有效证件或持有失效证件可以工作的,应查验此批准是否仍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9 如船员在海上时健康证明过期,最长不超过 3个月必须取得有效证明
查验船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3 培训和资格10 R1
3检查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验证在船船员的任职资格
2检查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验证船员是否适任其岗位
4 招募和安置12 A1
3如果船东通过船员招募和安置服务机构雇佣船员,查验该机构的许可文件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证明文书
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检查13 A1
5b船员招募和安置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要求船员付费,访谈相关船员是否被收取相关费用
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检查规则 2
1 船员就业协议14 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