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教通字[2011]133号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各级各类学校: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开局之年,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修依治办通字[20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教育系统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时间安排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18日结束。四、宣传重点1.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3.大力宣传实施中共修文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修文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1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活动内容及形式结合学校实际,以法制座谈会、法律讲座、法制文艺演出、街头法律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及时更新法制宣传专栏、LED显示屏宣传内容。六、活动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2、创新形式,形成声势。要紧密结合学校特点和广大师生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3、各校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并做好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反馈及活动的总结工作。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各校要将活动资料归入年度教育目标工作档案,妥善保管、备查。4、各校务必于12月18日下午5:30前将宣传活动方案、简报、图片、总结等资料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二份)交县教育局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至局办邮箱:xwjy149@tom.com。附: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标语、口号修文县教育局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法制宣传日活动通知报:市教育局送:县依治办修文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1月30日印发2共印50份附件: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标语(口号)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3.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治修文4.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7.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8.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