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 203-83主编单位:陕 西 省 建 筑 工 程 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实行日期:1 9 8 3 年 9 月 1 日关于批准颁发《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3)城科字第 78 号由陕西省建委主管、建工局主编,会同天津、福建、山东、云南等省、市有关单位修订的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抄送国家经委备案,从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起实行,编号为:GB203-83
规范的管理和解释工作,由陕西省建工局砖石工程规范组负责,希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函告他们,以供丙次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二月七日修 订 说 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9)建发施字第 168 号通知和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80)建工科字第 385 号通知,由我局会同山东、云南、福建、天津等省、市建筑工程局和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组成修订组,共同对《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66(修订本)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比较广泛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做了一些必要的试验工作,并征求了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召开全国性审定会议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一百二十八条和七个附录,主要修订的内容有:将原规范名称改为《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删去了原规范中土墙工程和砌块、墙板工程两章;并增加了抗震设防地区施工、空心砖砌筑承重墙、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取值等有关规定
在实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意见寄给我们,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陕西省建筑工程局一九八三年元月第一章 总 则第 1
1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砖石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的砌石工程
2 条 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