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我单位目前空缺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名,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党委(党组)决定对空缺职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酒泉市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坚持原则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二、任职条件1、报名者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2、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必须是现任正科级干部(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满 2 年以上的干部;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科级干部(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或任科员满 3 年以上的干部。3、必须参加 2011 年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科级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1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具体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三、竞争职位 由党委(党组)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位、职数设定。四、主要步骤1、提出动议。根据科级干部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与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沟通同意后确定干部动议意向。2、制定方案。实施方案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由党委 (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实施。3、宣传动员。在本机关、单位采取张贴公告、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布实施方案和空缺职位。4、组织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可只报一个职位,也可兼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从月日开始,月日结束,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每个职位的竞争人数不得少于 3 人(人数较少的单位,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也可按每个职位不少于 2 人进行竞争上岗)。个别职位达不到 3 人,其它职位报名人数较多时,在征得干部本人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个别职位报名人员。确实达不到 3 人的,取消该职位的竞争。5、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竞争上岗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竞争上岗人员的任职2资格进行量化打分。任职资格分根据竞争者的任职资历、年度考核及学历等情况,确定权重,量化计分。打分标准为:任职资格基准分为 60 分,任职级时间超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条件每超过1 年加 1 分;学历超过基本条件(大专)每高 1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