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东政办字〔2016〕77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利用 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开展全县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划引领、标本兼 治”的原则,以拆违治乱、整修穿城穿村镇沿街建筑外立面、提 升绿化水平、修建骑行绿道为重点,高标准对铁路、高速公路、 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公路铁 路沿线环境脏乱差现象,沿线周边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 98%以 上,打造绿色生态交通走廊,基本实现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整洁、 美观。 二、治理范围及任务标准 县域内寿平铁路,长深、荣乌高速公路,河辛路、东青路、 潍高路、新潍高路等省干线公路,乐安大街、綦公路、康安路、 傅家路等县城区及各镇街辖区内县乡公路。 (一)拆除违法建设。铁路沿线 50 米范围,高速公路两侧 500 米范围,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两侧 100 米范围。对公路铁 路治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桥梁涵洞下违法建筑、乱搭乱建及立柱广告、废弃线杆、落地广 告、商业招牌、灯杆广告、刀旗广告等一律依法拆除、清理。拆 除后及时清运垃圾,对出入口及违法建设场地进行绿化或恢复原 状。 (二)治理容貌秩序。铁路、高速公路、省干线公路、县乡 公路两侧 500 米范围。一是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彻底迁移占用省 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集贸市场。严禁占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 全部清理占道经营车辆租赁、二手车市场等。二是规范经营场所。 公路铁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 20—50 米范围内严禁新建村镇、 学校、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网点、货物集散地,集中治理规范公 路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小化工厂、砂石料堆场、商砼站、废品 收购站点、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采用绿化措施遮挡蔬菜大棚, 规范水产养殖看护房。三是清理积存垃圾。彻底清理公路铁路两 侧可视范围内、边沟边坡、农田、荒地、河道沟渠、桥梁涵洞、 绿化带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料场、农作物废弃物、 白色树挂,清理后进行场地平整、封填绿化。四是沿路河道沟渠 环境治理。对沿路沿线两侧河道、沟渠边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柴草、杂物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加强对河道、沟渠坡岸环境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