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抗战胜利 70 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安全承诺书网点名称: 网点负责人: 一、严格落实邮政业各项法律法规。 遵守《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守住企业安全底线和红线,确保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纪念日等重大活动期间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二、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即日起,对本市寄往北京、新疆、西藏等地区,寄往本市重点区域(如党政机关、驻沪使领馆等)的邮件、快件,做到 100%实名收寄、加盖验视章,认真登记收件人、寄件人和寄递物品信息、确保收寄安全。三、严格各项内部安全管理。 落实本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对寄递服务信息的监控和管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在邮件、快件处理场所配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本市寄往北京、新疆、西藏等地区,寄往本市重点区域(如党政机关、驻沪使领馆等)的邮件、快件,做到 100%自行安全检查,确保邮路安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企业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四、严格及时准确上报寄递信息。 完善本企业寄递信息系统,推动寄递数据录单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时、准确申报寄往北京、新疆、西藏等地区,寄往本市重要区域的给据邮件、快件的寄递数据信息,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强化“纪念抗战胜利 70 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渠道信息预警和数据监控工作。五、严格各项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嫌情举报机制,落实上报企业安保专职联络员。一旦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时间向市寄递安全监管办公室(电话:62831922)举报。同时,对发生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网点第一责任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