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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使用经营兽药兽药经营培训资料 兴仁县农业局执法大队 彭淆慕2013-9-25 前言为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特搜集本资料供大家学习与参考。本资料中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兽药经营企业(店)迎检备查项目、兽药识别为重点学习内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为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供大家平时查看。其中:兽药管理条例重点学习兽药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本资料中如有错漏和不对的地方,敬请指出。彭淆慕 二 0 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目录★兽药管理条例………………‥…………………………… 3★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 26★兽药经营企业(店)迎检备查项目 …………………… 34★兽药识别‥………………‥……………………………… 36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50 兽药管理条例第 1 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 2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 3 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第 4 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 5 条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兽药研制第 6 条国家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第 7 条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 8 条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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