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税评估的影响试论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及对策2005-03-28阅读次数:2480[字体大小:大中小]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利用工业增加值变动趋势同增值税的变化相比较而计算出来的税收弹性系数是评估增值税缴纳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因此,工业增加值计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对增值税评估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应缴税净额+营业盈余
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
哪种方法对评估增值税更有益处
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本文将作详细论述
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以下就针对这三要素如何计算作详细介绍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