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讲义• 主讲人:郭富青• 法学博士•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第一讲 企业与企业法 • 一、企业的概念、性质与功能•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投资者依据法定组织形式设立的 , 将各种生产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或服务活动,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 (二)企业的性质•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既不同于单个的自然人也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的组织特征• 2
企业的经济特征:营业性• 3
企业的主体特征:法律人格• ( 1 )财产独立 ;• ( 2 )独立的意志 ;• ( 3 )独立的物质利益 ;• ( 4 )独立责任
• (三)企业的功能• 1
企业的经济功能• ( 1 )节约市场交易费用• 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
• ( 2 )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这是企业的自然经济属性
• (三)企业的功能• 2
企业的社会功能• 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
• 企业的社会性决定了企业在同社会的其他成员进行经济交往时,既要受自然经济规律的支配,同时又要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 ( 1 )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 ;• ( 2 )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 ;• ( 3 )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功能
• (三)企业的功能• 3
企业的政治功能• 企业虽然不是政治组织也不享有政治权力,但毫无疑问,它对政治有着深刻的影响
• 正如,美国学者 Berle 和 Menes 所指出的那样:“现代公司的出现,带来了可在同等条件下与现代政府媲美的经济势力的集中
……只要出于自己的利益,它甚至试图支配政府”
• (三)企业的功能• 3
企业的政治功能• 如西方企业往往通过下列方式参加政治活动:• ( 1 )对总统竞选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