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试 行) 版本/修改次第 总页数 更改页次编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1
0/00 14 控股公司 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1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满足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投资发展的需要,实现投资科学决策、投资效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控制的目的,全面调动公司资源来拓展项目,规范投资管理业务,特制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适用范围 以项目为投资管理的基本单位,控股公司拓展的新项目均适用本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土地的招拍挂、项目转让
1 各公司:指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区域公司和项目公司
2 项目:各种类型的物业,包括出售型及租赁型物业,涵盖住宅(普通住宅、公寓、酒店式公寓、别墅)、商业、酒店、写字楼、混合型物业等
职责与权限 4
1 控股公司投资发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负责控股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的对外投资及拓展,主要工作是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及论证,撰写《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2 一旦项目通过董事会立项,投资中心负责投资执行,直至获得该项目
控股公司所有项目的投资业务,均应上报到投资中心,各项目公司、其它部门均不得擅自独立操作
3 控股公司内各公司应充分利用其社会资源网络,积极拓展土地或项目信息渠道
新拓展的土地或项目信息,推荐人均须及时报项目所属区域的投资专员,由投资中心统一管理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5
1 项目投资管理流程 2外部渠道:项目信息 区域公司初步筛选、评估、上报 投资中心对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 市场分析法律分析 产品分析成本分析资金分析撰写《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 总裁审核 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批 董事会立项 投资中心负责项目竞取、投资合同签署 移交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