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 , 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一、第一次课程改革( 1950~1952 )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 1941 年制定的《六年制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为蓝本,进行中学课程修改并实施。 1950 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中等学校暂行校历》。 1951 年 8 月,政务院颁布改革学制令,重新规定中小学学制,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三年。 1952 年教育部又颁发《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育计划》。 1952 年中央核准,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程》、《中学暂行规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明确了中小学的性质、任务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原则或教材等,初步奠定了新中国中小学课程的框架。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 , 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二、第二次课程改革( 1953~1958 ) 1953 年我国开始执行国民经济“一五”计划。毛泽东主席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决定抽调大批干部编写教材,成立语文和历史两个教学问题委员会,分别研究语文、历史教学和教材的编写方向和原则等。 1954 年,根据颁布的学制、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编写新的中小学教材, 1956 年完成,并于同年秋季发行。 1957 年,根据教育部指示,对这套教材内容作了精简。 1953~1958 年,教育部每年都要颁发一个新学年的教学计划,根据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课程做一些调整,变动最多的是政治和外语。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 , 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三、第三次课程改革( 1959~1962 ) 1959 年 5 月 17 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教育部党组《关于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材的意见》。教育部决定重新编写中小通用教材。 1960 年下半年开始,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缩短学制、提高程度的指示精神,编写 10 年制中小教材。 1961 年起陆续出版发行,供试验 10 年制的学校选用。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 , 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四、第四次课程改革( 1963~1964 ) 1963 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对文化课、政治课和生产知识课程,对生产劳动和假期,都作了安排,并确立了以“双基”为重点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