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检查标准 1: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实验室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考核方法与改进措施:1、加强对科室员工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建立教育及培训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按规范执行,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记录
3、建立生物安全制度并实施记录
4、加强污物、标本、放射用品处理及各种危险品管理各项操作符合规范
5、按照上级要求临床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
6、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
7、新开展的检验项目严格按照准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8、科室生物安全小组,技术督察小组、质量检查小组分工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做好记录,总结分析形成文字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将检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实验室并限期改进,相关实验室制定改进计划及方案,上报科主任批准,相关检查小组负责监督其进展,并在以后的检查报告中随时体现,直至改进到位
检查标准 2:临床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考核方法与改进措施:1、实验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污染、污染区划分明确
2、工作流程安全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3、不断完善工作室通风设施,做好观察记录,保障温湿度符合工作要求
4、相关实验室配备二级以上生物安全柜
5、不断完善各工作室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配备个人防护用具、消毒用品及设备
6、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空气、工作台和地面消毒工作并记录
7、静脉采血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巾一带,质控小组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
检查标准 3:开展检验项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不开展淘汰和未经批准的项目
特殊实验室取得审批许可
考核方法与改进措施:1、严格遵守检查项目的准入制度,保证所有检验项目是经国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