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打胶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版本号: 受控状态:文件持有者: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公司幕 墙 打 胶 作 业 指 导 书一 、 目 的规 范 指 导 公 司 建 筑 幕 墙 打 胶 作 业 程 序 , 确 保 打 胶 质 量 。二 、 范 围公 司 各 种 建 筑 幕 墙 打 胶 作 业 活 动 现 场三 、 职 责a) 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幕墙打胶作业指导书》,发放至相关部门以指导幕墙打胶作业。b) 幕墙车间负责按作业指导书对打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要求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操作。c) 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打胶机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四、工程程序4.1 操作人员资格打胶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定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上岗资格。4.2 打胶机及配套工具的鉴定、维护由使用部门对打胶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程技术部每年对打胶机进行一次鉴定。4.3 硅酮胶的选用4.3.1 必须获得硅酮胶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物理化学性能、试验证明,保证不使用过期的硅酮胶。4.3.2 必须获得硅酮胶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所有将与结构胶相接触的隐框玻璃幕墙的零组件都必须具有与使用结构胶相容性良好的证明。如无证明,须送试样去结构胶生产厂家做相容性测试。幕墙零组件与规定所使用的牌号的结构胶不相容时,就须换掉与使用的结构不相容的零组件,不相容的零组件严禁使用。与结构胶相接触的零组件有:1、幕墙的玻璃板块;2、墙板的铝框架;3、间隔条(双面带不干胶的泡沫塑料垫条);4、其它与所用的结构胶相接触的构件。4.4 玻璃及铝框的加工及组合、净化4.4.1 玻璃的加工按工程设计要求的尺寸和数量切割玻璃,玻璃边缘光滑倒角磨光或磨光倒园。并经检验检查,尺寸良好,边缘光滑无缺口。技术条件:保持玻璃长宽尺寸容差±0.5~1mm,对角线尺寸之差为 2000mm 以上时,应不大于 2mm。4.4.2 框架型材加工按型材图纸长度加 3mm 切料(竖料及横料),按图将型材两端切了 45°角至按图纸长度为L+0.5mm,并加工出固定角码的螺钉孔。4.4.3 框料组合清洗零件,按先组合工程上部的后组合上框下部的顺序用角码将框料及自攻螺钉组成图纸所要求尺寸之长方型框,组合前在 45°表面涂以少量结构胶。检验:长度尺寸对角线之差当其长<2000mm 时,<1.5mm/优等品,<2mm/一等品。铝框四角平面高低差(相邻的)应>0.2mm/优等品,>0.3/一等品。如超过上述要求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