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加强作业班组管理,建立作业人员管理长效机制,创建优良工作秩序,保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结合第四工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第四工程处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工程处所属施工项目从事生产作业的劳务队伍(下称作业班组)、短期合同和临时用工。第三节管理职责根据公司管理体系及工程处管理体系,对作业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按工程处、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3.1工程处负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作业班组名录、人员档案盒作业班组诚信评价体系的建立,工程处各职能部室有权对作业班组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抽查。3.2第四工程处所属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处制定的《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负责作业班组的选用和签订合同,负责对作业班组的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组织所属项目部进行作业班组半年度考评工作。3.3各项目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负责作业人员的作业管理和过程考评等工作。第四节开工前管理4.1各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给和公司用工管理办法,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面向社会直接或间接平庸生产作业人员(包括临时用工),并通过培训和教育逐步成为工程处建设队伍的组成部分,各项目部要将作业人员纳入管理范围。4.2、在进场前项目部负责人与作业班组长依据《第四工程处施工定额》签订《作业班组承包合同》,并要求班组长与每一位作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项目部留存一份原件备案。项目部负责人与短期用工及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公司统一的范本,合同价款或工资、结算与支付等条款必须填写,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3、在开工前项目部负责为全体作业人员统一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转移风险损失。4.4、在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负责对作业人员分工种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应执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作业队、班组)制度,受训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5、施工项目部负责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患者,如有老、弱、病、残、童工者,严禁上岗作业。4.6、施工项目部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第五节过程管理5.1、在作业班组进场后,项目部对作业班组全部成员进行登记(附身份证复印件),对应《劳务合同》建立班组目录和人员花名册,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填报人员变更登记,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5.2、项目部对作业班组进出现场、食宿进行统一管理。对宿舍和食堂进行日常检查,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确保作业人员住宿、饮食安全。5.3、项目部负责对作业班组的作业管理工作。负责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供安全保障。项目部对每个作业组都要落实负责人组织和协调劳动作业,保证劳动效率,负责作业检查和考勤等工作。5.4、项目部应将施工工艺成熟的分项或分部工程采取切块承包的方式承包给作业班组施工,也可连同技术人员或机械设备捆绑承包,不断提升作业班组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作业班组劳动效率和整体经营效益。5.5项目部对作业班组应经常性进行作业指导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作业指导和作业规程,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具等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应进行处罚或清退。5.6、作业组负责人必须严格管理作业人员,服从负责项目部人员的指挥,按照项目部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5.7施工项目部根据合同结算按月结算进行结算,并按用工约定定期向作业班组支付劳务费。项目部要对作业人员要建立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工资卡。作业人员工资应由组长格局成员劳动量填写工资发放表,经本人签字后项目部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防止由班组长集体带领造成拖欠作业人员工资现象发生。5.8、施工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对作业班组结算和支付进行把关。5.9、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