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转租赁合同转租人(甲方):XXX 有限公司承租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仓库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厂房、仓库1.1 租赁场地状况乙方向甲方承租的租赁房位于 XX 市 XX 区 XXX 路 XX 号 XX 栋,承租面积 平方米。1.2 租赁楼房的用途为物流、仓库。乙方已实地察看该物业,知悉该物业的现状,同意按照现有条件承租物业,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领取营业执照经营动作。乙方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乙方不得利用该物业进行非法经营或经营污染行业,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规定。乙方应在接收物业后,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有关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办理任何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营业执照等),均需要将变更信息交予甲方备案。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共计 10 月, 从 2017 年 6 月 1 日起计收租金。2.2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 120 日与甲方另行协商并续签合同。2.3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继续租赁的,应提前 120 日通知甲方,并须于期限届满之日内迁出租赁房,迁出前必须结清一切拖欠款项,迁出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园内或者墙体内的设施和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设施、吸尘、排气设备、地磅、广告位、棚架、铁皮房、临时板房等)。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亦不予以补偿。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3.1 计租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1)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租金: 6246 元/月,管理费: 14575 元/月,电梯使用费: 390 元/月,保安费及公共卫生费: 511 元/月,共计人民币 21722 元/月。公共分摊水电费用电梯电费按实际使用数计收,用电类费用按实际用量增收损耗费。3.2 本合同 3.1 约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月缴交,乙方就于每月 5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工商银行 XXX 支行 收款人:XXX 帐 号:62220XXXXXXXXXXXXX8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3.3 乙方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