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是一个反映类与个人辩证统一的概念。因而,应从类整体与个人这两个层面去规定和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人类整体的角度看,主要包括类特性、类能力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以及类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从个人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个人的类特性和个人能力的充分发展、个人价值的全面实现以及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等。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既存在着差别,不能相互取代,又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一、要全面而准确地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首先就必须对全面发展所受的主体人这一概念的内涵加以规定。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人这一概念,既不仅仅是指类,也不仅仅是指各个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反映类与个人辩证统一的概念。就是说,它既可以指人类整体或总体,也可以指构成这一整体或总体的各个部分;既可以指区别于物,尤其是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殊的物种或族类,也可以指构成这一族类的各个单个的个人。同时,在类与个人之间又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在族类或类与个人之间存在着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族类或对族类抽象概括而形成的人与个人之间又存在着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这就是说,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人,它既反映着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又反映着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因此,我们在探究和规定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时,就不能把它归结为仅仅表征着人类整体而排斥单个个人的人或不包括个人的空洞的类的全面发展,也不能把它仅仅归结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或者用各个个人的全面发展来取代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其实,从现代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也不难理解这一道理。如果我们把类整体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把各个个人看作构成这一系统的要素,那么,系统整体的特性、功能以及系统质并不是构成系统的各个单个要素所具有的特性和功能的机械总和。这就是说,用个人的全面发展,即使是每个个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去代替类整体的发展,就象用排斥个人的空洞的类的全面发展去取代个人的全面发展一样,同样是片面的、错误的。因为事实上,类的全面发展与个人的全面发展都不过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不同侧面。这两个侧面各有自己的特殊内涵而相互区别,但又相互联结,相互渗透。所以,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我们既不能用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的形而上学的方法去规定,也不能用一方排斥或取代另一方的片面性思维的程式去理解,而应该从二者的辩证统一,即类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