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措施1.安全措施1、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安全施工及我公司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专职安全员负责,各工种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进场前及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工人安全操作及安全施工,监督工人对安全制度的执行。严格现场用电管理,符合施工照明用电的有关规章制度。现场施工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电装置。施工电器线路必须用临时配电箱,配电箱应有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接地牢固,所有插头应用三芯制带保护地线;严禁裸露插头及插座,施工线路必须悬挂,电线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规范标准,不准乱接线。加强现场用火管理。如要进行气焊、切割等作业,应事先报批施工防火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施工。电焊时,焊接区域有必备的灭火器及防火措施,焊接部位下有焊渣接收器具,防止焊渣溅到可燃物体上,引起火灾。在埋件或连接时,动工前要向甲方提出办理动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线应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要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制度,使用电动工具应该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器。施工过程中应指定有关部门指定统一的场外休息地点和吸烟区,施工场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安装人员做到劳逸结合、精力充沛,杜绝疲劳作业而产生的人为人身伤亡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施工的建筑垃圾要每天清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现场,消灭安全隐患。2.安全保障措施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 1%。。电气安全目标为电气施工事故率不大于 0.5%,施工用电事故率不大于 1%。2.2. 安全保证体系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技术负责任、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骨干的安全检查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2.3. 安全保证措施一、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组建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第一管理者首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工种施工员(工长)是各工种(工班)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