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协议文本甲方 (招标方 ) :乙方 (投标方 )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 不进行非法竞争, 不串标、 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 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 ( 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 ,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 ,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 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 ( 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 省内 9小时, 省外 24小时 ) 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 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 对以入库药品, 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