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科室: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舒人社[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培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卫生院事业的发展。二、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三、经核准岗位设置情况我院设置岗位总量145 个,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其中:管理岗位 1 个,占岗位总量的 % ,含管理七级0 个,八级 0个,九级 1 个,十级 0 个;专业技术岗位132 个,占岗位总量的 %,含正高级四级岗位1 个,副高级五级岗位2 个,六级岗位 5 个,七级岗位5 个;中级八级岗位10 个,九级岗位 16 个,十级岗位13 个;初级十一级岗位40 个,十二级40 个,十三级岗位0 个;工勤技能岗位12 个,占岗位总量的 % ,含技术工一级岗位 0 个,二级岗位0 个,三级岗位0 个,四级岗位3 个,五级岗位3 个,普通工岗位6 个。三、 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舒城县事业单位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舒办发 [20XX]28 号)第五条规定执行。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和我院实际,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具体条件规定如下:(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九、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我院的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九级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