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编制要求一、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按照建质〔2009〕87 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要求, 应当在施工铅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是: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 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项目部应当在施工铅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所在项目部工程师组织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进行编制,经项目工程师和生产副经理审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的选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操作安全要点的分析与控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保证安全施工生产的各种措施和策划。三、项目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工程师和生产副经理审核、完善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和质量技术不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部。四、 项目部将安全生产部、经质量技术部审核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认可。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