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 XX 公司 XX 市公司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保证公司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和日常使用管理分离的原则,信息化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综合管理,各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为充分发挥设备性能,信息化部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对公司各部门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调配。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是指计算机、打印机、专用设备及与计算机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计算机包括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键盘、鼠标等。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第四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需配备计算机设备时,须报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批准。信息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设备中进行调配。第五条如需要购置新设备,信息化部门应根据具体运行业务需求提出配置方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示。经公司三项工作管委会研究批准后,由信息化部门向上级公司上报购置计算机设备请示文件,待上级公司批复后,由信息化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采购。第六条对于新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在领用前信息化部门先进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登记,填写计算机设备管理台帐,设备档案归档工作。第三章计算机设备的日常操作第七条计算机设备的常规操作必须遵循下列要求:(一)操作必须规范化。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信息化部门,不得擅自作主,随意操作;(二)操作人员须熟悉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请信息化部门有关人员处理;(三)必须使用自己的操作工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所分配的工作,在规定操作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对所使用的密码,应注意保密。(四)操作人员不得将已登陆或进入工作状态的信息设备交给他人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需离开岗位时,应立即退出操作系统,以保证密码的可靠性。(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注意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有关保密资料。(六)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第四章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计算机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准带电插拔外设。第九条各部门用于办公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保管,落实计算机设备管理责任人,对于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第十条岗位人员变动时,计算机设备不动,人员调动的部门要在被调离人员工作交接前通知信息化部门,由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