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司法鉴定是专业技术人员适用其科学知识或者专业技能依法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待证事实进行鉴别与判断的科学实证活动
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 司法鉴定结论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在诉讼活动中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公正必须程序公正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之一,它的基本性质也是程序性的,它应有所固有的和既成的程序和规律,如失去程序和规则,那么鉴定的结论便也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形式
因此,在司法鉴定中,它的公正也体现在程序的公正
鉴定程序的公正它是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自由等权益是息息相关的
本文就有关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的实现作一些探讨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 没有偏私
从自然公正演变而来的程序公正的观念起源于英国的法律, 并在美国的法律中得以继承和发展
自然公正仅是表现为对争议处理的一般原则和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
在司法鉴定中的程序公正不单以某种外在的客观标准来衡量鉴定结果的正确与否,还要通过实现程序过程本身的公正来保证鉴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推敲、验证
那么如何来实现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呢
一、实现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条件程序公正是将公正的观念反映到现实规范中来,它要求鉴定的程序应当符合公正的标准
为实现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 在司法鉴定程序中首先要明确以下三个条件
1、要全面、充分地保障当事人 (或委托部门) 的鉴定程序基本权利
尊重当事人(或委托部门) 的合法意愿和合法处分行为,以产生符合诉讼法上的鉴定程序效果
这是指在司法鉴定过程要赋予当事人或委托部门在推进和终结鉴定程序上有一定的决定权
2、对鉴定人员权威的承认
鉴定人员的权威:一是指司法鉴定程序是通过鉴定人员的具体行为才能实现,是程序的权威升华为鉴定人员的权威
二是司法鉴定人员科学态度的中立性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鉴定人员的行为合法性, 鉴定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