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学管队长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管队长工作水平,确保科学、规范、公正、客观地评价队长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院相关规定和绩效考评要求,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
2.坚持客观准确、简便易行原则3.坚持过程考评和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以考评促建设、以考评促发展的原则
二、考评组织机构学管队长年度考评实行院、系部两级考评体系
考评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和考评工作办公室,分管院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管队长考评的相关制度;组织和监督系(部)考评工作;组织对学管队长进行学生评议及日常工作动态考评;每年末对全院学生队长确定考评等级,并报学院审核,由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系部依照学院考评指标进行考评
改制生队长考评由改制办完成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学院根据学管队长工作完成情况,按百分制对全院学管队长进行综合考评
学院根据学管队长完成工作情况按照学管干部自评及述职报告 (10)、学生评议 (20 分)、系部考评 (30 分)、学生处考评( 40 分)四个方面对全院学管队长进行综合考评
学管队长工作考评具体内容见附件1、2、3、4、5、6
四、考评流程五、考评办法(一)考评主要采取查看工作台帐及相关材料、问卷、座谈等方法进行
(二)每学期考评1 次,每年度把两次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累计,作为年终考评结果
(三)各学管干部以系(部)、支队为单位上交《学管队长工作考评自查表》 (见附件1),2013年学管工作述职报告及日常工作记录(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考评办公室参照《学管队长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见附件6)按 10%比例纳入最终考评结果
(四)各学管部门结合部门实际组织考评会议,结合上述各学管干部填写自评表、 上交述职报告及日常工作记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