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范一、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申请集团宿舍的所有员工
三、宿舍申请及退出(一)有意向申请员工宿舍的员工填写《员工宿舍申请表》,经人力行政部审批通过之后,人力行政部根据宿舍空置情况进行分配
(二)集团为员工提供的住宿期限最长为1 年,最短为半年
员工宿舍一经申请,原则上半年之内不能退宿
(三)申请退宿的员工应填写《退宿申请表》,由宿管员核查固定资产之后,经人力行政部审批
(四)离职员工离职当天必须退出员工宿舍
四、住宿纪律(一)通用守则1、入住员工的宿舍和床位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调换,要调整房间,必须先书面申请, 经集团人力行政部同意后进行调整,私自调整作违纪论处,宿舍管理员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
2、员工分配宿舍后,经查实入住者未能入住或每周入住少于三天者(特殊情况除外),集团人力行政部有权将其床位分配给有需要的员工使用而不另行通知
3、员工自觉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正常损耗,员工有义务报知宿舍管理员配合工程部维修和更换
若属人为损坏, 当事人必须承担所有修缮费用照价赔偿;不能确定破坏者,赔偿金由全室人员共同分摊,有意破坏者,将给予物件原价3 倍的经济处罚, 并考虑取消其入住资格及纪律处分
住宿人员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4、员工应按时向管理处(6 楼)缴交宿舍费用,如水费、电费、管理费等
5、遵守作息时间,维护宿舍秩序
收看电视或听收音机,要自觉调低音量,不得高声谈笑和嬉闹, 楼道内不准起哄或喧哗, 不准在楼道打球或进行影响他人作息的活动
6、离职员工必须在办理离职手当天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清理其遗留物品,员工离职(或搬离宿舍时)须退回所派发之用品,凭宿舍管理员开具的相关证明到集团人力行政部办理其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