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休假制度一考勤管理第一条作息时间: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00—— 17:00 第二条考勤管理:(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公司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营业部外勤人员、司机可不每日打卡。(二)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 26 日以前报人力资源部。(三)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连续出现三次错误给予一定的处罚。(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否则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给予一定的处罚。(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六)私自涂改考勤记录者视视情节给予处罚。(七)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八)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 元。连续三次不按时出勤者给予一定的处罚。迟到、早退达2 小时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 4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 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九)当月累计旷工 5 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 天者,予以除名。(十)员工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串岗。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 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十一) 公司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二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第三条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 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两天。(二)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 ,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三)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 天。住院者以 6 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四)事假原则上年不得超过7 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 ,续假不得超过 3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五)探亲假:1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2假期规定:(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