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成立非常设临时性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
小组规模依据企业规模确定,通常为 5~7 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还可在领导小组下分设各职称系列小组
第三条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第五条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第六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
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一定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第八条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 年 1 次
第九条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评定职称或聘用
第四章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依不同经营管理内容,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翻译、档案、技师等
第十一条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十二条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职责:1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2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4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5
颁发职称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本公司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四条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 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译文等资料第十五条部门推荐
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材料审核
公司领导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评审
公司填写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报批
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司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