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一、目的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 、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2 、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应由本人凭在读证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4、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第7 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同时进行相同学历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业余学习的员工,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4、员工在本规定执行前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