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地产物业经营合同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合法筹建及拥有位于物业的使用权,并在上述物业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乙方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从事商业物业运营筹备、销售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地产物业标的及事项1-1甲方同意将位于与乙方合作进行市场销售,建筑面积平方米(核定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平面面积为准)
1-2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物业以价格进行市场发售
该商业物业发售中,乙方收取物业售价作为返租佣金
1-3 商业物业发售后,由乙方进行返租经营管理,具体返租条件详见商铺承租合同
1-4 对该物业地产总体,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 乙方应于前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对该地2 产进行整体物业管理, 即对发售部分进行返租物业管理,对未发售部分进行委托物业管理
针对住宅及商业部分,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相应的物业收费标准
1-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5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30万元保证金,待商业物业销售后, 从乙方返租佣金中扣除, 乙方得到保证金5 日内应派遣专业团队进驻完成对该地产商圈调查报告,业态定位方案、 物业调整方案
由双方认同后进行实施
1-6 完成整体方案后,甲乙双方与地产销售公司共同制定商业地产销售计划及整体落实方案
1-7 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整体规划、 管理权,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后,甲方不参与该物业的任何经营管理
二、物业的交付2-1 甲方交付的物业具备条件由甲乙双方商定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甲方交付的物业必须符合补充协议约定,能够实现销售目的;如甲方交付的物业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需维修至合格
2-2 交付时,标的物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