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一)商超部财务管理制度1、商超部部长要将应收账款管理日常化,必须按账期将应结货款全额结回,超账期 10 天未结款的必须停止发货,未见财务送货通知,储运部不得开票送货
2、对超账期未回款每超1000 元考核商超部部长10 元,考核以 200 元为上限
3、将催收业绩纳入绩效考核, 商超部收回不属于责任范围的逾期应收账款,按收回欠款的 0
2%奖励相关人员,上限为500 元
4、各商超部部长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在发现问题之日起一日内填写 “问题客户报告单”(附表九),并提出清收措施
发生坏账时填写“坏账申请书” (附表十)并按坏账的20%扣减工资
5、建立应收账款及坏账催收责任制, 实行谁销售谁收款的终生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无论是否调离公司,都要追究有关责任
6、建立应收账款交接制度,商超部人员岗位调动、离职应提前30 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并填写“离职移交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交接未完、交接不清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职者其薪资不予发放,交清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7、各商超部部长要做好各自的销量记录,并登记“应收账款台账”, 每月与财务对账
8、各商超部每月负责各超市的退货单的收集并于月末之前交与财务往来会计,未按时收集并转交往来会计的,负激励 10 元/ 天/ 单9、各商超部部长负责审查商超收取费用及扣款是否合理,并负责登记费用台账,避免费用不清而造成商超错扣款,往来会计负责审核
10、 商超部负责缴纳商超的费用,往来会计严格审核支付商超的各项费用,非合同费用不予支付,(特殊情况除外),商超交纳的费用一律开具支票,支付后5 天内将发票交于财务,晚一天考核5 元
11、 往来会计要每月与超市核对往来账款,并于约定的对账日结束当日通知商超部对账结果
12、业务员申请的补损、质量问题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