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林业局义务植树活动通知与市林业局护林防火工作通知汇编市林业局义务植树活动通知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31 周年
为深化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全市大规模植树造林绿化,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特作如下通知:一、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绿化意识
义务植树是公民的法定职责,是我国在国土绿化建设方面的伟大创举,在新形势、新阶段,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不仅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形式,也是建设宜居幸福新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市、镇、村各级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办专栏和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植树绿化和义务植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国土绿化在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进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激发市民爱绿、护绿、养绿、兴绿热情,增强履行植树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参加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
二、运用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市党政群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双管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干 100 天推动镇村高标准造林绿化的通知》的要求,到所联系的镇办好造林绿化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未参加全市统一植树活动的,按《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的每人每年 30 元标准交纳以资代劳费;农村的义务植树,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镇)围绕镇村绿化、道路绿化等工作重点,安排植树基地,并组织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庄完成任务
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义务植树效果
市直单位办造林绿化点情况,在 3 月 15 日前填写《造林绿化点情况表》,通过金宏网报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将对各镇和市直各单位义务植树情况、树木成活保存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未完成任务的市直单位,除通报批判外,还要处以以资代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