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社会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书与市科技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汇编市社会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书为仔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动新一轮平安丹阳建设的深化开展,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一、组织领导与保障(一)各镇(区)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进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 10%)。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政“一把手”为当地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把领导干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制订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二)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队伍。不发生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司法腐败犯罪案件以及政法干警犯罪案件。(三)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制定本系统参加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指导本系统和所辖单位仔细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综治委各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专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深化开展联系点共建工程,对基层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扶。(四)各镇(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委负责人,配备专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党政副职领导。综治委定期讨论综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年度开展 4 次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五)加强各镇(区)综治办(创建办)建设。镇(区)综治办行政编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