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不可违》本学期 12 月左右有一名八年级的思想品德教师请假,作为临时代课老师,我要在不影响九年级所带班级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兼顾八年级部分班级的思想品德课程。在学习《法不可违》这一课时,我尝试设计了如下案例:八年级学生小秦,父母非常溺爱,结识了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经常出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由于父母给的零花钱不够,开始了小偷小摸,被学校警告处分。毕业后,为了筹钱,有一次就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目前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低龄化,性质也越来越恶劣,他们的犯罪都是从日常生活中点滴的小错误开始的。虽然这个案例是编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确实存在,和真实情况接近。这个案例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比较具有可操作性。本课的教学目标是知道违法行为的类别、犯罪的基本特征;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树立尊重法律的观念,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通过这一案例,把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它们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等知识都包含在里面了,同时可引导学生讨论案例中所隐含的理论问题——一般违法和犯罪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延伸出张小浩的经历给我们的启示等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