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说明一、《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工作纲要》精神制定
二、《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九个学科是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划分的
申报者要根据《课题指南》划分的学科来申报研究课题
三、《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者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四、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
五、市社科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至2年鼓励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结项
六、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
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七、申报课题须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