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4+2”教育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草案)发表时间:2010-11-0809:06:38浏览次数: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北京师范大学“4+2”教育学硕士学位,旨在培养基础教育各阶段高素质、研究型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通过这一模式的培养,他们能够成为中小学校未来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并能够很快成长为科研、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人才
“4+2”教育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主要是指选拔已经过4年的本科学习获得学士学位者,对他们集中进行2年的教育理论及实践培养,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具体培养规格如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具有广博的学识修养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不仅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还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很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手段和教育技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收对象及方式从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中文、历史、哲学8个基础学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学生自愿报名、院系选拔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免试入学
有关选拔名额、条件、办法、收费等情况参见当年北京师范大学《关于4+2模式改革中期筛选的实施办法》
三、培养模式(一)学习年限研究生阶段学习年限为2年,但进入4+2模式的学生,在本科第四年开始学习部分研究生课程
采用全日制的课程学习和教学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二)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1、修满课程规定学分
2、教学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在两年学习结束后,达到以上三项标准者,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进入4+2模式培养的学生,前三年与各专业学生按照统一教学计划进行培养
第四学年按分流后的计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