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场所:根据市、区两级政府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朝阳区体育局特制定《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七月九日(联系人:张丽娴、于冉;联系电话:85971014、85971018)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为了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朝阳区体育局将在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主要是人员密集场所、地下、涉奥和涉奥周边200米内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开展以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的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检查的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涉奥和涉奥周边200米内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及在前阶段安全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状况、安全标识配备情况、安全通道和人员疏散保障条件、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危险物品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物业管理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含游泳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按照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逐项进行检查。二、工作安排(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中旬)1.成立以朝阳区体育局牵头,安监、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召开联合执法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朝阳区体育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2.组织召开朝阳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会,宣讲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百日大检查工作,同时对参会人员再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二)检查处理阶段(7月15-8月31日)1.(7月15日——8月5日)由体育局牵头,安监、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在“平安奥运行动”执法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奥运重点场所、涉奥周边200米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进行复查,对未能及时整改的经营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后经复查仍未整改的经营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2.(8月6日——8月31日)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含游泳和涉奥周边200米内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回头看,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当即停业整顿,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理。(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1.对停业整顿的体育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整改内容,防止在停业整顿期间再次开业。2.进一步强化对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实现有效防控,防止问题发生。3.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指导、联络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安监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切实有效的联动机制,做好联合防控工作。(四)总结汇总阶段(2008年10月)1.对在前一阶段检查中,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场所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停业整顿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在全区通报批评。2.监督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三、工作要求(一)要求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法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全面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各项检查内容。(二)在奥运决战之时,要求所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场所特别是涉奥重点场所,重点场所对安全工作不能有半点放松,要克服麻痹和厌战的思想,树立安全工作怎么抓都不过分的思想,严看死守,确保奥运的顺利召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三)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系,建立沟通机制,接受综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使联合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四)加强奥运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按市、区两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反映体育经营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应急值守的程度要升级。朝阳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自查回执单位名称(盖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状况安全标识配备情况安全通道和人员疏散保障条件特种设备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