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供销合作社文件京兴供发[2009]13号北京市大兴区供销合作社转发《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基层供销社、直属各单位:现将大兴区国资委(京兴国资发〔2009〕97号)关于转发《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1主题词:安全督查方案通知大兴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2009年11月11日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兴国资发〔2009〕97号大兴区国资委关于转发《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监管企业:现将《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09]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二○○九年十一月二日2主题词:安全督查方案通知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京兴政办发〔2009〕58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大兴区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方案为贯彻落实2009年10月22日区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简称“10.22”安全工作会议)和10月29日区政府安全工作紧急会议(“10.29”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深刻汲取“10.28”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区政府决定自2009年11月2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煤气中毒、违法建设、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六类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特制定本方案。一、督查内容本次督查主要围绕区政府“10.22”、“10.29”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和第四季度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近期我区发生的4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主要督查内容如下:(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大兴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和部分镇区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合理规划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固定网点着重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对现有2家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网点(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魏善庄仓库和大兴区殡仪馆内北京天堂河张杰土产日杂商店)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煤气中毒安全防范教育,逐户开展安全取暖知识教育。结合冬季采暖实际,深入开展煤火取暖情况调查摸底和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煤火取暖户数、人数、重点地区及重点部门等基本情况。(三)打击违法建设工作。按照《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打击和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对各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区政府重点工程和施工手续不齐全的施工工程安全检查情况。(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5责任状相关条款履行情况;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制度建立和履行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和执法情况等。(五)防火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求,本辖区内消防安全“六个一”工程建设情况(建立消防工作站、设立消防器材箱、成立义务消防队、设立消防宣传橱窗、建立消防档案、设置消防车道线);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火灾防控重点区域中相关单位及场所情况;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消防公益广告牌建立情况等。(六)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年底前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二、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