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学习要点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 号)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 号),制定本细则。第 2 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围。主要项目如下: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具体作业项目见附件 1。3.临近营业线施工临近营业线施工是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平行、交叉、接入和上跨、下穿既有线,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⑴A 类施工:临近铁路营业线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⑵B 类施工:临近营业线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⑶C 类施工:临近营业线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第 3 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临近营业线施工和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必须加强管理。第 6 条 营业线施工应分阶段召开施工会议。施工会议分为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计划编制会、施工协调会(根据需要召开)、施工预备会、施工点名签到会和施工总结会。会议程序、内容和要求以及施工会议记录簿格式见附件 2、附件 3。第 7 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局管内国家铁路营业线[含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和公铁立交公路养护维修(“公跨铁”立交桥铁路两侧各 50m、“铁跨公”立交桥铁路两侧各 20m 范围内)]的各项施工。凡在我局管内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路企直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施工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章 天窗和慢行处所规定第 8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