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节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准备工作一、概述(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身具有债权与股权性质,在转换成公司股票前代表债权与债务的关系,转换成股票后代表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关系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核准,未经核准,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股份前,其持有人不具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转换及债券偿还提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 个月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条件在规定的转股期内随时转股,并于转股完成后的次日成为发行人的股东
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偿还事宜与此相同
(三)赎回、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是指上市公司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应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这一点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同样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是指( )
可转债发行期间B
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结束日C
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D
可转债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答案:D二、发行条件(一)一般规定1
应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3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