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及建设试点镇具体计划 一、原则同意《市高山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范围、规模和城镇性质
1、规划期限
近期-2015 年,中期 2016-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远景 2030 年以后
2、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区范围:东至规划滨海路(高山镇地界)、西至杭中村、南至高山湾(高山镇地界)、北至渔平高速公路,总面积约 38
40 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区范围:东至规划滨海路、西至规划杭中路、南至规划滨海路、北至规划北环路(远期规划大真线镇区路段)和新建高山中学,镇区规划用地范围总面积约 19
12 平方公里
3、人口规模
9 万人、中期 8
0 万人、远期 12
4、用地规模
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近期 7
81 平方公里、中期 9
80 平方公里、远期 14
50 平方公里
5、城镇性质
市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半岛商贸物流重镇,现代化滨海宜居城镇
三、要发挥地理区位、对外交通、区域商贸中心等综合优势,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建设试点小城镇为契机,把握机遇,转变观念,敢创敢试,强化对台交流合作,主动对接平潭、服务台商,促进高山镇更好更快发展
四、要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富有海滨风貌特色的现代化滨海宜居城镇为目标,按照“拓展 XX 县区、优化内涵、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开发原则,把空间开发、功能完善和品位提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利用好滨海岸线资源,加快推进城镇 XX 县区开发建设
五、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把城镇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重点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同时,第 1 页 共 2 页按规范完善各级、各类设施配套,形成各级公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