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进化系统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条例(暂行)一、总则1、为了推动古生物学领域研究的快速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进化系统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结合开放课题工作的特点和本实验室的自身优势,制定本管理条例。2、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国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机构;一般凡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3、开放课题所支持的研究人员需在重点实验室公布的开放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4、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为 2.5-3.5 万元/项,研究期限为 1-2 年。5、评审专家组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对开放课题进行严格评审最后确定予以资助的课题。6、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的指南发布和申请受理;其后进行组织评审、批准和课题的管理等工作。二、开放课题资助对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希望利用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如不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须由一名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实验室以外人员。三、开放课题申请1、申请者须根据当年重点实验室发布的课题指南认真撰写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后,按申请指南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进化系统学重点实验室。2、申请课题须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并且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研究。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4、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如不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须由一名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人员推荐。5、申请者可连续申请课题,但研究期限不可重叠,且须在后续的申请书中附带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四、开放课题审批与立项1、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进化系统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批准后签署研究合同,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办公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课题决策,本着公开透明,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3、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凡正式批准立项的开放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