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东人字〔2008〕8号关于印发《东城区2008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区属各单位人事部门,各专业、系列继续教育工作主管单位负责部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北京市人事局2008年人事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东城区2008年人事人才工作意见》及东城区实际,特制定《东城区2008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做好规划,认真贯彻实施
各单位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请于3月31日前通过交换报区人事局教育培训科备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1-东城区2008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东城区2008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着力点,大力创新,务求实效,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东城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加强宏观管理1、在全区人事人才工作会上部署2008年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明确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贯彻落实《北京市2006年—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北京市2006年—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落实2008年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加强对公务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可以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累计计算
2008年计划检查全区20%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4、加强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