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解读1.什么是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答:即原来的新、老102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新、老102人员并轨,统一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理,统称为“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以下简称“医照人员”。2.北京市公费医疗直管医疗照顾人员享受什么医疗待遇?答:医照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此次改革只是改变医照人员的就医结算方式,即改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不用再回单位报销,医疗待遇并不改变。3.医照人员为什么要实行持卡就医?答:持卡就医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实时结算,简化报销流程,方便报销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使用社保卡就医时,只需掏个人负担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您不用再交纳。4.持卡就医后医照人员就医的范围?答:实行持卡就医后,对公疗医照人员的相关公费医疗政策不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5.已经参加医疗保险改革的新102人员如何办理并轨手续?答:新102人员只需重新选择医院即可,合同医院为北京市保健局指定,不能变更。按照“退休人员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医院”的原则,新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已经在2011年1月参加海淀社保的离休新102人员不再变更并轨,但医疗待遇同直管的医疗照顾人员。6.老102人员在发卡之前还能变更医院吗?答:老102人员可借此次并轨机会重新选择就近和社区医院,将选定的医院上报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并轨手续。7.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就诊流程?答:医照人员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及卫生部保健局或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发放的《医疗证》或《优诊证》及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就医。医照人员的一切医疗活动都要使用社保卡,挂号、交费、退费等都要使用社保卡。养成“持卡就医”的习惯。挂号费由个人负担。8.医疗照顾人员住院就诊流程?答:医照人员应持社保卡及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为您办理入院登记,并留存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自费部分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会为您提供相关单据,出院时将社保卡交还住院患者。住院时本人须交纳一些有可能发生的自费项目费用。9.医疗照顾人员持卡结算时费用怎么分解?答:医照人员持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就医时,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申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也就是自费的部分自己交费,公费的部分由社保支付。10.医照人员在未领到社保卡或补(换)卡期间怎样就医?答:凭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出具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淡粉色)(以下简称《领卡证明》)就医,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持《领卡证明》就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为医照人员出具处方、票据、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医照人员将上述材料及《领卡证明》复印件交给单位负责公费医疗管理的人员,由单位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相关费用。11.异地就医的怎样就诊和报销?答:医照人员需要易地就医的,向单位提出申请,按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易地就医备案手续,就诊后按照手工报销流程申报相关费用,本人须提供完整资料,如病历、处方、机打收据、费用明细清单。12.怎样转诊?答:医照人员需要转诊的,由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以下简称《转诊单》),医照人员持社保卡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医照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