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2007年版)一、禁止类序号产品类别禁止使用产品名称禁止使用原因依据替代产品生效时间1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多功能复合型(2种或2种以上功能)膨胀剂多种功能复合质量控制难度大,造成混凝土质量不稳定本通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混凝土膨胀剂自2007年10月1日停止设计,2008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2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生产工艺落后,过烧成分易造成混凝土胀裂《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硫铝酸钙类混凝土膨胀剂自2004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3高碱混凝土膨胀剂(氧化钠当量7
5‰以上和掺入量占水泥用量8%以上)碱含量高,易造成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掺入膨胀剂量过大影响混凝土早期强度《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自2000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4石棉制品以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为原料的石棉瓦等建材制品危害人身健康《关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2004〕16号)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其它产品自2004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5保温材料未用玻纤网布增强的水泥(石膏)聚苯保温板强度低、易开裂《关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号)自2001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16粘土珍珠岩保温砖、充气石膏板保温效果差,达不到建筑节能50%要求《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自2000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7菱镁类复合保温板、隔墙板性能差、产品翘曲、产品易泛卤、龟裂《关于公布第二批12种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目录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号)自2000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8墙体材料粘土砖,包括掺加其它原材料,但粘土用量超过20%的实心砖、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