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四十四中学化学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一、评价的指导思想教学评价是以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为研究对象,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原理,运用科学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手段,对教学的过程和效果做出客观衡量和价值判断的过程
评价的本质功能在于关注学生发展,强调教师成长
化学课程的评价应根据课程标准和要求,采用评价目标多维、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基本理念,对教学的过程和结果加以及时、有效地监控,以起到对教学的积极导向作用
评价应反映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评价中应全面了解学生的化学学习状况,激发学生的化学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1
发展性原则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
课堂教学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
因此,课堂教学评价要着眼于促进师生发展
着眼于促进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和谐发展,侧重于观察和衡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激励教师转变观念,不断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评价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公正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过程性原则教育教学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是在体现学生主体性基础上实现教学相长
教师的教学过程应是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有效学习的过程,是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共同实现具体发展目标的过程
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化学知识测试成绩,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有机的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学生在各种活动中的表现以及发展,都应作为评价的依据,通过过程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
因此,评价机制要充分关注教和学的全过程,强调师生的共同参与,让学生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