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七大体系”建设的基本理论 2003 年 5 月 23 日,杜青林部长在农业部网络视频会议上,提出了“七大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
“七大体系”包括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这 7 个体系
我们研究后认为,“七大体系”是适应我国加入WTO 新形势而建立的农业综合支持体系
“七大体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三增”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统揽全局,放眼未来
“七大体系”建设必将为我国农业综合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必将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七大体系”的功能定位 1、从构成来看,“七大体系”是基于现行农业管理体制而建立的农业支持体系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具有弱质性、外部性和多功能性的特点
基于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给予本国农业一定程度的支持
而作为世贸组织农业协议三大支柱之一的国内支持,在各国的农业政策中向来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从欧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业支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立法形式规范农业支持政策
欧美的农业支持政策,一般都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
法律法规对农业支持的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以及具体执行都有明确规定,政策调整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修改、补充来完成
二是财政支出规模大
以目前农民年人均享受的补贴计算,美国为 1
4 万美元,欧盟为 1
2002 年 5 月,美国颁布的新农业法规定,未来 10 年里政府补贴农业的资金将为 1900 亿美元,比 1996 年农业法增加约 830 亿美元
三是扶持范围广,既注重对生产领域的支持,也强调对贸易、营销、信息体系等环节的支持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不仅给予农民的支持较少,而且还向农民征收高额的农业税费
农村改革以前,我国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