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11 月)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认证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09 年(11 月)金融理财师(AFP)资格认证考试将于 2009 年 11 月 28 日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培训机构(包括原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 AFP 资格认证考试;2、拥有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其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 AFP 资格认证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AFP 资格认证考试科目:金融理财基础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以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2009 年 AFP 资格认证教学与考试大纲》为准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地点考试方式:闭卷,计算机考试
机考操作演示将在 11 月中旬发布在本网站上,请关注
考试地点:全国共设置 52 个考点(包括乌鲁木齐),请考生登陆“考试认证系统”选择报考城市(省市自治区、城市),就近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本次 AFP 考试将在 30 个省市自治区设置考点,除西藏、香港、澳门外,所有省会城市均设有考点
此外,部分省将有多个城市设点
方便考生就近应考
考生在选择报考城市时,请先从下拉框中选择省市自治区,然后再从单选框中选择城市参加考试
(《2009年 11 月 AFP 考试考点城市列表》附后)考场具体地址将于 11 月中下旬在本网站上予以公布,并在准考证上标明,附有图示
四、考试时间AFP 资格认证考试于 2009 年 11 月 28 日举行,时间为 6 个小时
考试顺序如下:11 月 28 日 上午 8:30——11:30 金融理财基础(一)下午 14:0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