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2)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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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居住小区、组团开发一般应以街区为规划单元,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1)多层居住建筑为 6000 平方米;(2)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为 8000 平方米
建设用地未达到以上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3)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地区的建设,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达到以上规定面积的
4 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
5 建筑架空层不论其高度均应计入层数,半地下室地上部分高度大于 1
2 米应计入层数;架空层层高小于 2
2 米,不计建筑面积;架空层层高大于 2
2 米(含 2
2 米),均应计算规划建筑面积;架空层通透并用于公共停车或绿化的,不计规划建筑面积
6 采用框架结构的住宅,层高不小于 3
7 多层住宅宜采用坡屋顶,屋顶附属物(考虑窗、屋面阳台、露台等)宽度之和不得大于建筑面宽的1/2,老虎窗宽度总和不得大于建筑面宽的 1/3
8 住宅凸窗最外边距外墙边线的距离不得大于 0
2 建筑间距7
1 建筑间距除满足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工程管线埋设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
2 住宅间距7
1 多层、低层住宅平行布置时,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南向建筑北向外墙从地面至女儿墙高度的 1
0倍(老城区零星改建不得小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