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阳电司安﹝2008212﹞号关于印发《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公司各部门、各关联公司: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重新修定并印发《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实施细则》
请各部门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原华阳电司安〔2005〕140 号文即行废止
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实施细则2
主、辅设备分类说明3
公司二类障碍报表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附件 1: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实施细则1 总 则1
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总结电力设备异常运行和不安全情况的经验教训,落实个人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的要求,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电力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规定》,制定本规定
2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对二类障碍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其发生规律,促进电力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减少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对二类障碍的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各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落实防范对策
2 二类障碍的认定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及一类障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二类障碍:2
1 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2
1 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偏差超出电网调度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且延续时间超过 30 分钟;或偏差超出±10%,且延续时间超过一五分钟
2 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了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数值低 5%以上,且延续时间超过 30 分钟,或一台主要发电机组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