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 for Communic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2001 年 1 月 2 日发布 2001 年 5 月实施) 目 次前 言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要求5、试验方法6、检测规则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附录 A 非线性负载前 言随着我国近年来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通信设备和系统对不间断电源的供电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本着完善、实用的原则制定《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行业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同时起到了规范 UPS 市场,促进与指导企业 UPS 产品质量的作用
结合我国电网环境和使用要求,本标准将电气性能指标划分为三类,各类指标的划分与 GB/T 12707《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无关,而是按实际使用范围和各种型式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制定的三类电气性能指标,可能会交叉地出现在同一台 UPS 产品中,这样有助于用户对 UPS 综合评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条件和负载的需求选用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提出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东莞市塘厦泰兴电子器材厂 苏州艾佩思不间断电源有限公司 上海中达斯米克电器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为电器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兰英、张广明、吕世书、李崇建、李希才、曾卫国
第一章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通信用静止型不间断电源
第二章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
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